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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违法行为_十大会计违法行为是什么?

会计考试笔记 2023年12月29日 02:13 41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违法行为_十大会计违法行为是什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违法行为_十大会计违法行为是什么?

1.会计违法行为
2.十大会计违法行为是什么?

正确。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会计法对于会计违法的相关规定:

1、违反本法规定,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百度百科-会计法

十大会计违法行为是什么?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行政处罚:

(1)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适用行政处罚所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一事不再罚”原则。

会计违法行为: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有关情况的行为;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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