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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务会计协会_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发放的CFO证书,是国家认可的吗?

会计考试笔记 2023年12月05日 17:55 44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中国财务会计协会_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发放的CFO证书,是国家认可的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中国财务会计协会_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发放的CFO证书,是国家认可的吗?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机构
2.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发放的CFO证书,是国家认可的吗?
3.注会报名时间2024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机构

一、理事成员

会长:刘仲藜

副会长:张克陈雄溢李永贵

秘书长:陈毓圭

副秘书长:董新钢杨志国蔡晓峰

党委专职副书记:梁立群

顾问:王丽然

二、部门设置

办公室、考试部、注册部、继续教育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研究发展部、国际及港澳台事务部、财务部、期刊编辑部、信息技术部、人事部服务部;

三、机构设置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常设执行机构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

本会已成立7个专门委员会和1个专业委员会;

1.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独立审计准则拟订计划;审议独立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审议批准独立审计准则拟订稿。

2.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违规违纪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予以惩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戒,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由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惩戒。

3.申诉委员会。申诉委员会主要负责当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拟惩戒决定不服的申诉工作,确定是否维持或修改惩戒委员会的决定。

4.维权委员会。维权委员会主要负责直接办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维权事项;研究维护会员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地方协会的维权工作;针对在维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规范会员依法执业并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负责就承办的维权事项,推动、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工作;研究和探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途径和办法,提出维权工作的政策性建议或研究报告。

5.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分析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状况和能力需求,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规划;推动、改进、指导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审议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制度;审议注册会计师教育培训教材。

6.财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行业会费政策;审查本会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并向理事会报告;指导、规范行业财务工作;确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事宜。

7.《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监督《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的实施情况;收集、分析会员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技术援助;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就有关专业问题提出建议。

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发放的CFO证书,是国家认可的吗?

以下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流程以及条件:

1. 阅读入会须知 2. 验证信息 3. 填写申请单 4. 提交申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监督,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非执业会员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的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地方注协负责本地区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登 记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一)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二) 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三)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向地方注协提出申请,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表一)。

(二)地方注协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于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将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并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见附表二)抄报中注协复核;对于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告知其原因。

(三)中注协自接到汇总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合格的,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上公告;对复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有关地方注协予以撤销。

经中注协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地方注协颁发中注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以下简称会员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注协不准予其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本办法第十条(四)、(五)项情形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或被理事会劝其退会的,自相关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由中注协或地方注协理事会予以除名的。

第六条 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获批准后,地方注协应当取消其非执业会员登记。

第三章 转会、退会和除名

第七条 非执业会员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出现跨省级行政区域变动的,可以办理转会手续。具体程序为:

(一)本人向转出地地方注协提出转会申请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表》(以下简称《转会表》,见附表三);

(二)转出地地方注协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在《转会表》上签署意见,包括该会员的会费缴纳情况、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当年年检情况等事项;

(三)转入地地方注协接到经转出地地方注协签署意见的《转会表》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该会员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非执业会员可申请退出本协会,具体程序为:

(一)本人向地方注协提交退会申请,并同时交回非执业会员证书;

(二)地方注协批准并报中注协备案。

第九条 非执业会员拒不履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或地方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所在地地方注协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地地方注协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一) 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受刑事处罚的。

(三) 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五)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六)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取消资格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注协申诉。中注协在收到申诉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予以答复。

第四章 年度检查

第十一条 非执业会员应当接受所在地地方注协组织的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当年年检。

非执业会员的年检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

第十二条 非执业会员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二)交纳会费情况;

(三)是否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三条 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可以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暂缓年检:

(一)在境外停留的。

(二)生育休产假的。

(三)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四)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对于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地方注协应当在其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

第十五条 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或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

第十六条 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

第十七条 地方注协应当将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名单,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或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对暂缓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待暂缓年检的事由消除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另行公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人士,可直接向中注协提出申请,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中注协1995年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会协字[1995]105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退会、转会工作的补充说明》(会协字[1995]303号)同时废止。

注会报名时间2024年

是的,是中国政府授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机构。

中英财务管理(CFO)国际职业资格认证,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CIE)等主办的认证的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中国政府授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机构。

其证书在中国得到了包括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和合资企业在内的各方的广泛认可。完成后,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

扩展资料:

CFO证书的使用要求: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承办单位主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百度百科-中英财务管理(CFO)国际职业资格认证

注会报名时间2024年如下:

cpa报名时间2024年4月6日-28日。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只是通过考试,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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