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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会计高级职称评审_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级会计职称

备考技巧 2024年07月25日 07:03 28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黑龙江会计高级职称评审_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级会计职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黑龙江会计高级职称评审_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级会计职称

1.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级会计职称
3.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流程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高级会计职称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②考生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考生应热爱会计工作,并拥有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从业年限条件:

①若考生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获取了会计师职称后,需要满足10年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条件。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及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应该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须满足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的条件。

③具备博士学位的考生,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会职称成绩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国家线一般是60分,合格成绩在3年内全国参评有效。

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省市线一般集中在55-60分,合格成绩在报考省市内1年参评有效。

各个地区的省级合格标准略有不同,考生要关注所在地区的最新政策公告,千万不要以为没达到60分就不能参加评审了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级会计职称

1、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答辩评审条件如下:(1)参加全国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2)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综合B级),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3)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在任意模块中,任选4个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2、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流程

2010年还没有通知,这个参照一下吧.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级

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行署、市财政局,中、省直各单位,哈尔滨铁路局:

为做好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发〔2009〕40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在此之前达到退休年龄(延聘人员除外)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允许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三)有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按照黑人发〔2007〕49号、50号和黑人发〔2008〕82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在乡镇工作的(含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农场、林场、牧场和渔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四)同级改职人员必须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具备《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评审条件,提供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和同级任职资格证书。

二、需提报材料

(一)市(地)人事部门、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除出具推荐意见以外,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

(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省内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新版B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四)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五)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交单位聘任证书或聘任协议。

(六)有效的学历证明。根据黑人发[2007]192号文件规定,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含符合学历破格条件人员),在申报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除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需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否则不能申报。

(七)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合格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各类原始证书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

(八)《评审标准》中规定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等。

(九)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13份,以A4纸打印)。推荐材料内容包括:

1、主要工作经历和能力;

2、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知识;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与著作成果;

4、单位意见。

(十)同级改职、流动人员《审查表》。

(十一)中直单位申报人员需出具委托评审文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具委托函后,方可参加评审。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三、申报程序

(一)中直(不包括哈电集团、一重集团公司)、省直部门申报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将评审材料报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申报人员,按所属系统报送申报材料;

(三)各市(地)(包括哈电集团、一重集团公司)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将评审材料报送当地人事、财政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6〕45号)规定,报送评审材料时,每人需交纳评审费300元。

(二)省接收各地、各有关部门申报材料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至20日(报送省时间安排见附表),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材料包括:评审有关材料、数据盘及《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专业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没有上报数据盘的,将一律不予受理。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418室。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流程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流程

 全国各地区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条件、要求、流程不尽相同,需要考生咨询当地?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相关机构,并将所有相关规定研读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性评审要求如下:

 1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2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综合B级),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3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在任意模块中,任选4个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4在前所在单位或当前所在单位,具有突出的'业绩成果(书面及单位证明);

 5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在具有统一刊号(CN)的 核心类报纸、期刊公开发表(个别省区不要求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

 (个别省区要求是第一作者)或著作(要求具有统一书号ISBN,个别省区要求是主要编著者)

 6符合其他破格评审条件

 7个别省区要求参加答辩

 应试精华提示:1、2、3、4、5步骤无需按时间顺序准备,您只要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参加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全国各地的评审材料提交工作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开始,考生在获得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成功发表后,方可向本省(或直辖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材料,等待评审或答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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