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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_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下列关于债务重组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备考技巧 2024年07月22日 16:57 43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_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下列关于债务重组的表述中,错误的有()。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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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_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下列关于债务重组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1.《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什么?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下列关于债务重组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3.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4.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思考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x0d\基本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础,是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的制定依据。\x0d\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x0d\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它主要解决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帐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下列关于债务重组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已经建立。其中债务重组准则有较大的变化,成为会计界关注的重点之一。新准则与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发布的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在所得税处理原则上有什么异同,如何进行纳税调整?本文拟通过比较新旧准则、新准则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比较以求正确理解新准则,平稳进行新旧准则的过渡。

一、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我国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经历三次变迁。首先我国在1998年6月正式公布《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98准则),并于1999年1月1日起实施。该准则对规范我国企业的债务重组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债务人借债务重组操纵利润等,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对该准则进行了修订,于2001年1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称旧准则)修订后的准则增强了企业经营状况的真实性及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可靠性,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债务重组行为,但仍然存在入帐价值计量、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计处理不一致等问题。针对旧准则中的不足,也为满足与国际趋同的要求,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在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施行。

二、三个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比较

(一)定义的变化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与98准则相同。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因此新准则的适用范围更明确,以下几种情况不适用于债务重组准则:

1.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问题,或属于捐赠,使用其他准则;或重组债务未发生账面价值的变动,不必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核算应遵循特殊的会计准则。3.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没有让步。而是采取以物抵账或诉讼方式解决,没有直接发生权益或损益变更,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也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在让步的情况下才是新准则规定的债务重组,适用债务重组具体准则。

(二)公允价值地位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正努力同国际接轨,会计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越来越重视公允价值。1998年,我国首次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引入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并定义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允许债务人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在利润中反映。

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答案:B、C、D

选项B,对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计负债等进行的交易安排,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规范的范围;选项C,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不再强调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背景下进行,也不论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选项D,债务人用于偿债的资产,通常是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资产,也可能以不符合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资产清偿债务,例如,债务人以未确认的内部产生的品牌清偿债务,债权人在获得的商标权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前提下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思考分析

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视不同情况而不同: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①如果所收款额小于债权的账面价值时: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②如果所收款额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但小于账面余额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额) 坏账准备(已提准备)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抵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存货的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的销售成本,认定相关的税费; B.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C.抵债资产为 长期股权投资 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①如果所抵资产是存货 a.借: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商品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商品的计税价值×17%)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额-存货的公允价值-销项税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 b.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c.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②如果所抵资产是固定资产 a.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b.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清理 c.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d.借:应付账款(债务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让生产用动产设备时匹配的销项税)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生产用动产设备匹配的销项税额] e.认定固定资产的清理损益 当固定资产清理产生盈余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当固定资产清理产生亏损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③如果所抵资产是无形资产 借:应付账款(债务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转让损失(=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④如果所抵资产是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 以长期股权投资为例,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债务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⑤如果抵债的是多项非货币性资产 只需将上述处理合并即可。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账务处理如下: 借:换入的非货币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三)债转股方式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按股票公允价减去股本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按抵债额减去股票公允价值)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或有应付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2.不存在或有条件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A.重组当时: 借:应付账款(旧的) 贷:应付账款(新的=将来要偿还的本金)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B.以后按正常的抵债处理即可。 a.每期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b.偿还本金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A.重组当时: 借:应收账款(新的=将来要收回的本金)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旧的)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B.将来按正常债权的收回处理即可。 a.每期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b.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存在或有条件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a.重组当时: 借:应付账款(旧的) 贷:应付账款(新的本金) 预计负债(或有支出)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b.当预计负债实现时: 借:预计负债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c.当预计负债未实现时: 借:预计负债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a.重组当时: 借:应收账款(新的本金)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旧的)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b.当或有收入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c.当或有收入未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五)混合清偿的会计处理原则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 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 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思考分析

 债务重组准则不断更新改进在我国社会经济蓬勃发展中具有革命性突破,本文是关于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思考。

 摘 要: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使得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而资本市场经济也日益蓬勃。同时,社会经济的壮大使得企业能够在一个日益完善的法律环境下发展扩张,而这也促进了企业运用更为多样的金融工具进行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经济活动。2006年我国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极大程度上弥补了旧准则的缺陷,进而更好的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指导。新准则下的债务重组相较于旧准则有很大程度的改进和扩充,其关键在于债务重组定义的重新规范,对债务重组中债权人作出的让步进行了明确,而且新增了公允价值来计量属性。但新债务重组准则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关键词:债务重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

 一、债务重组的历史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行各业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而企业之间债权债务所面临的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1998年6月12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但这一准则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困难,比如债务的豁免,按98年原始准则规定的能够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进行的收益处理,这使得一些公司利用债务豁免进行操控,为谋取利润创造了可能性。为了有效避免类似问题产生,我国财政部对原始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自2001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施行。2006年我国财政部进行了第二次会计准则的修订,并正式更名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准则不断更新改进在我国社会经济蓬勃发展中具有革命性突破,它有效的改变了我国大部分企业不和规定且不能长期稳定发展的资产结构,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债务重组的定义方法

 根据国际上规定的债务重组准则的部分国家来看,各国对债务重组所下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但这些定义总体上呈现两种方向,其一是广义的债务重组,其二是狭义的债务重组。

 广义的债务重组认为所有涉及到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都视作债务重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就是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文件将债务重组定义为:?为了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债务的责任面采取的行动。其中不包括债务的消除和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权?。这一定义充分展现了广义的债务重组的特性。

 狭义的债务重组认为只有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事项的才作为债务重组,而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是就是美国,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公告中定义:?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作出的平时不愿考虑的让步事项?。这一定义将狭义的债务重组体现的淋漓尽致。

 目前我国最新的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为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根据我国最新的债务重组的准则具体讲,我国的债务重组方式包括: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作出让步的重组)。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即债转股)。

 4.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5.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以下简称?混合重组方式?)。

 三、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运用

 美国在其财务会计准则中最早的引入了公允价值来进行会计计量。国际会计准则(iasc)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目前,我国所实施的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与历史成本信息不同,公允价值信息更加全面的展现了企业在市场上的整体资产状况,更好的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相吻合,有助于决策者在未来更好的做出合理的判断。

 首先,对于运用现金资产来偿还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应将其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和其实际支付金额的差值,明确为债务重组产生的利得,并视为营业外收入纳入当期损益的计量中。

 其次,对于债务人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行为。其非现金资产抵债具体分为三种,其一是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其二是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其三是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

 二者的差值,计入债务重组过程获得的利益,并以营业外收入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债权人应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和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

 再次,对于债务转赠资本的行为。债务人应以债权人放弃债权所获得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其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两者的差值视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的获利,并以营业外收入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而债权人应将其获得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其对企业投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二者的差额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

 最后,对于修改其他条件而进行债务重组的行为。债务人或债权人应以其修改其他条件后的债务或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价值入账。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二者产生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益。对于涉及到应付金额的,债务人应当按其应付金额确认企业预计产生的负债,债权人不应将其计入应收金额,也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现行的会计准则对于债务重组的计量基础采用公允价值来计量,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切实地反映资产在未来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让我国会计准则更好的与国际并轨而行,有效加深了会计信息的关联性与可靠性。

 四、债务重组在实施中的问题与建议

 现行的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在实施中明显的出现了一些问题,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债务重组的处理产生了影响,也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状况。1.债务重组的界定。债务重组准则的前提是企业?发生财务困难?,但财务困难的界定是极为模糊的。那么,怎样规范的界定企业是否面临财务困难成为急需探讨的问题。发生财务困难必将产生大量亏损。企业的现金流量也必将随之减少,而债务人的催款迫使企业的现金周转困难,进而不能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而这就导致了财务困难的发生,这将迫使企业寻求外部援助,或借入新的资金,当然,以经营状况再借入资金是充满困难的,那么与债权人的商榷,试图让债权人做出让步最快捷有效的选择。这就与现行的债务重组定义相吻合了。

 2.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中,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下进行的债务重组,通常会选择修改债务的偿还期限,这就涉及到了?时间?。众所周知资金是具有时间价值的,不同的时间,资金的价值亦不同。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收金额现值,债权人实质上已经作出让步,产生了损失,所以应将其归入债务重组范围。因此,确认重组后债务的价值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非采用现值,将把实际上属于债务重组范围内的排除在外,导致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并不确实可靠。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现行的准则中将债务人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视为营业外收入,将债权人债务重组发生的损失视为营业外支出,均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列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采用间接法核算,这就使得债务重组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包含在了补充资料的调整范围内。但是,现金流量表的主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债务重组并不包含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债务重组损益也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因此对目前经营期内的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所以,以上处理方法会导致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和补充资料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吻合。

 综上所述,不断完善债务重组准则,才能有效的促进会计数据的核算,确保会计数据的质量,让企业对外提供的信息更加确实可靠。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的开展,有效的推动了中国经济市场一体化和国际标准化。相信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会得到更好的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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