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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折旧_会计准则对折旧年限规定

财税知识 2024年05月01日 13:04 26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法折旧_会计准则对折旧年限规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法折旧_会计准则对折旧年限规定

1.折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会计准则对折旧年限规定
3.请问折旧法的会计问题

折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折旧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并开始使用后,在固定资产入账的次月开始,每月需在账面计提累计折旧。每月计提额一般根据残值率与计提期限按平均法计算。

计提折旧时,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如果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那么要根据固定资产净值进行清理,要将固定资产原值与账面已经计提的累计折旧进行冲销。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时,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企业最终根据实际清理结果,记录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核销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会计准则对折旧年限规定

折旧属于资产类科目。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而使其损耗导致价值减少仅余一定残值,其原值与残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是固定资产折旧。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capital consumption allowance)。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

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请问折旧法的会计问题

法律主观:

在实际生活过程中,我们可能听说过“折旧”这一个概念,很多人会存在困惑。其实我国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计算,主要分为税法折旧和会计折旧。在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过程中,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至关重要的。一、固定资产的税法折旧年限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固定资产包括汽车、电车、拖拉机、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五)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考虑到现在科技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对缩短等各种现实因素,本条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使企业的折旧扣除额向前提前。本条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一致,应如何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房屋最低折旧期为二十年,飞机等为十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四年,家具等为五年,电子设备为三年等等。

这两种方法都会出现,具体什么时候出现就不好说了,看企业折旧的方法了,不过大部分都用年限平均法了。假设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前期消耗较大,在后期消耗较少比较适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法(前期折旧的多后期少)比如固定资产1000 ,预计使用5年,净残值为4第一年计提的折旧:1000*40%(2/5 ,双倍所以是2/5)=400第二年计提的折旧:(1000-400)*40%=240第三年计提的折旧:(1000-400-200)*40%=144因为年限是5年,所以第四、五年要减去余值了。如果使用是6年,那么第四年还是类似第三年这样的,第五、六年才减去余值,意思就是最后两年才减去余值第四、五年计提的折旧:《(1000-400-200-144)-4》/2=106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

或者: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原价-净残值)*折旧率

例如还是这题 ,原价为1000,净残值为4,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下面1、2年为第一种方法、3、4年为第2种)

年分 尚可使用年限 原价-净残值 年折旧率 年折旧 累计折旧

第一年 5 996 5\{5*(5+1)\2}=5\15 332 332

第二年 4 996 5-1\{5*(5+1)\2}=4\15 265.6 597.6

第三年 3 996 3\(5+4+3+2+1)=3\15 199.2 796.8

第四年 2 996 2\(5+4+3+2+1)=2\15 132.8 929.6

第五年 1 996 1\15 66.4 996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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