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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申请书_如何开律师事务所

财税知识 2024年04月25日 00:38 44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申请书_如何开律师事务所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申请书_如何开律师事务所

1.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附则
2.如何开律师事务所
3.我是辽阳的,想在本溪开一个分店旅行社,都需要什么手续?另外想找有诚意合伙人。

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附则

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第四条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能够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综合服务,行业排名前10位左右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准,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行业排名前200位左右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含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第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应当有25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50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以及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资本。

第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其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二)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三)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四)成为合伙人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二)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三)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四)该类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20%;

(五)该类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得超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财产的20%;

(六)该类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七)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持有合伙财产份额前5位的合伙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八条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转制前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可连续计算,执业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前因执业质量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由转制后的事务所承担。

第九条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转制申请书;

(二)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决议;

(三)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合伙人情况汇总表;

(四)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或者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合伙协议;

(六)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七)验资报告;

(八)能证明本暂行规定第七条各项条件的社会保险、工资关系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合伙协议中至少明确下列事项:

(一)合伙人入伙、退伙机制;

(二)合伙事务的执行;

(三)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方式;

(四)争议解决办法;

(五)解散与清算。

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应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转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以及合伙人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公示。

(三)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四)作出批准转制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换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批准文件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姓名;

3.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的姓名;

4.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5.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批准转制决定的,应当自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过程中涉及合伙人变更的,应当在申请转制的同时,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省级财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向财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批准转制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连同下列材料报送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一)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情况备案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情况汇总表(附表2)。

财政部发现批准不当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省级财政部门重新审查。

第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批准文件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十五条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持财政部门的转制批复文件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应当办理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同时原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原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制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按变更登记办理。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附表1 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情况备案表.doc

附表2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情况汇总表.doc

如何开律师事务所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6)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刻私章

刻法人代表和其他股东的私章。

5.办理验资

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银行询征函”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携带出资比例等额资金、工商核名通知书、法人代表和其他股东的私章、身份证、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验资帐户。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资产评估机构鉴定其价值后出具评估报告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直接货币出资。

6.办理验资报告

银行出具的股东投资的现金缴款单(或进账单)、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由银行寄至会计师事务所,携带公司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送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7.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执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8.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9.办理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时限:受理后4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税务登记证书折叠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税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2)、(4)、(5)项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印章;

(8)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10.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凭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开好基本帐户去原验资银行办理验资户销户。

11.申请注册公司,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我是辽阳的,想在本溪开一个分店旅行社,都需要什么手续?另外想找有诚意合伙人。

问题一:如何开办 律师事务所 开办律师事务所,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很低,因为律师事务所往往是合伙类型的企业,是负无限连带责任的.但是最主要的是要有5名以上的执业律师一起才能办钉注意必须是执业律师,而不是仅仅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

所以你如果想办律师事务所,关键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和业务来源的问题

1、如果你是要办个人制的律所那要查找你当地的规定,上海的话就是要求三名以上执业律师、10万元注册资金、10万元的执业风险保证金

2、一般合伙制律所,按照律师法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问题二:私人开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恭)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以及县(市、区)司法局同意设立该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和协议;

(三)发起人的简历以及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表;

(四)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律师资格证明、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五)发起人的转所手续;

(六)发起人的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合作人会议推选主任的决议书;

(八)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证明;

(九)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

(十)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

三、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审核、申报程序:

以上材料 提交齐全后,由经办人在15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律师工作处处务会研究,经研究符合设立条件的,报当地司法局审核批准后,上报司法厅审批。

问题三: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哪些条件,相关手续如何办理? 开办律师事务所,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很低,因为律师事务所往往是合伙类型的企业,是负无限连带责任的.但是最主要的是要有5名以上的执业律师一起才能办.注意必须是执业律师,而不是仅仅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

所以你如果想办律师事务所,关键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和业务来源的问题

1、如果你是要办个人制的律所那要查找你当地的规定,上海的话就是要求三名以上执业律师、10万元注册资金、10万元的执业风险保证金

2、一般合伙制律所,按照律师法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问题四:开一家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什么和所需流程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具体流程如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

问题五:开办律师事务所要什么条件 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以及县(市、区)司法局同意设立该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和协议;

(三)发起人的简历以及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表;

(四)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律师资格证明、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五)发起人的转所手续;

(六)发起人的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合作人会议推选主任的决议书;

(八)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证明;

(九)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

(十)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

三、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审核、申报程序:

以上材料 提交齐全后,由经办人在15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律师工作处处务会研究,经研究符合设立条件的,报当地司法局审核批准后,上报司法厅审批。

问题六:开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要求及注意事项! 1 三名5年以上执业律师 10W注册资金 有自己的场所名称 有专职律师

2 申办材料 1)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办所宗旨、形式、责任等);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申请表(10个似用名称);

(4)律师事务所章程;

(5)发起人(合伙人)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证明;

(6)发起人(合伙人)品行证明(证明在申请之日之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从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证明);

(7)拟同意律师流动证明;

(8)发起人(合伙人)名单、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发起人(合伙人)能够从事专职律师职业保证书。

3 办理程序 1、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均由市司法局对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按要求的内容的格式提交申报材料,市司法局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出具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查意见书,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司法厅进行终审审查合格后,签发《正式受理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申请通知书》。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收到《正式受理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提报相关文件,达到规定的设立条件并通过省司法厅验收复核的,由省司法厅正式批准设立。两个月内因没有报齐相关文件或没有达到设所条件而没通过验收复核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批准设立,设立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提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以虚假材料或欺骗手段获取《正式受理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通知收》的,该通知无效,其设立申请人两年内不得再提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吉林省司法厅负责正式受理办所条件的验收复核工作,省司法厅也可以委托市司法局代为验收复核。

2、律师事务所名称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启用的名称由市司法局进审查,审查同意后,畅第十七条第一款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司法厅检索。

3、申请人收到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通知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持批准通知书到省司法厅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向省、市律协申请登录。律师事务所登录后,方可开业。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办公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查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丢失的,应及时在省一级报纸上登出启事,并书面报告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4、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在收到《正式受理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通知书》之日起,须将本人律师执业证书上交市司法行政机关保管。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后,市司法行政机关返还其律师执业证。 律师事务所凭执业证书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办理税务登记、正式聘请财务人员、制定人事、财务、业务、收费等内部管理规章,并将上述事项向主管机关备案。 省司法厅可委托市司法局主管部门对律师事务所的开业准备进行检查和验收。

5、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

6、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合伙人协议、章程、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住所,须向市司法局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文件,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后,申报省司法厅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与合伙协议的,经省司法厅办理变理登记后生效。 第一款所列变更内容,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问题七:什么样的人可以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5分 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审核、申报程序

其余 成立合伙律师所,需要3名合伙人(每人需要从业3年以上),需要开办资金10万以上。2、成立个人所,需要一名从业5年以上的律师,需要开办资金10万以上。

问题八:律师这个职业怎么样?如果开个律师事务所呢? 不错的职业呢,一线城市的律师年均五六十万,刑辩律师比较悲催,非讼律师就高端的多。

入行当律师就先得过司法考试,在实习一年。律师事务所不是随便开的,必须有相应的资历和人手

问题九:没有律师资格证是否可以开律师事务所?特急! 没有律师资格证,可以招聘律师,只有符合以下律师事务所开办条件的才能开,并不是所以人都可以随便开的。

根据《律师法》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第十六条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律师可以设立合作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

律师事务所对其设立的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章程、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者解散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

第二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按照章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学习法律和国家政策,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  2、县级旅游局的初审意见、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  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  5、旅行社章程。  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经营场所证明。  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提交申请,经县级以上旅游局审核后,由设区市旅游局报省旅游局审批。  省旅游局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下旬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开办国际旅行社指南  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  2、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  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  5、旅行社章程。  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经营场所证明。  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设区市旅游局提交申请,经设区市旅游局初审后报省旅游局审核,省旅游局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四、承诺时限:  省旅游局原则上随时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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