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考试笔记文章正文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_会计事务所注册时需要的条件

会计考试笔记 2024年03月07日 17:45 29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_会计事务所注册时需要的条件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_会计事务所注册时需要的条件

1.10月起中国会计师行业将执行什么新规?
2.会计事务所注册时需要的条件
3.会计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0月起中国会计师行业将执行什么新规?

中国财政部官网30日公布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执业许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申请执业许可。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相关业务。

根据《办法》,要想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最近连续3年在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且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成为

合伙人(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

定。与此同时,在中国境内有稳定住所,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连续居留已满5年。

对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办法》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还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准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准采取强迫、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有注册会计师103081人,会计师事务所8460家。2016年度,全行业业务收入超过700亿元人民币。

这样的规定也挺好的。

会计事务所注册时需要的条件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删去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

将第二款中的“住所有效证明和居留时间有效证明”修改为“材料”。

(二)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分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删去第一款第六项。

将第二款中的“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证明”修改为“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情况”。

(三)删去第三十四条中的“证明”。

(四)删去第三十五条中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经营场所的,应当在办理完迁入地工商登记手续后10日内向迁入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表和合伙人(股东)情况汇总表。

“迁入地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10日内,及时核实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收回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换发新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同时通知迁出地省级财政部门。

“迁出地省级财政部门收到通知后,将该会计师事务所迁移情况予以公告。”

(六)将第三十八条中的“并提交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执业证书复印件”修改为“并提交新的执业证书信息”。二、对《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二条第三项中的“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 修改为“职业责任保险保单信息”。

(二)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通过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以及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最近三年接受处罚信息等基本情况;

“(四)在该机构从业的资产评估师、其他专业领域的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情况;

“(五)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比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资产评估机构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表;

“(二)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资产评估机构授权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最近三年接受处罚信息等基本情况;

“(五)在该分支机构从业的资产评估师、其他专业领域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情况。”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会计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会计事务所分为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其注册所需条件具体如下:

1、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取得执业许可需具有2名以上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以及经营场所。

2、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取得执业许可应具备以下条件:

15名以上由注册会计师担任的合伙人,且合伙人符合相关的条件;

6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书面合伙协议;

有经营场所;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财政部依授权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取得执业许可应具备以下条件:

5名以上股东,且股东符合相关条件;

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有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扩展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在美、英、日、法、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很快,而且许多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起来组成规模庞大的合伙公司。

有些公司已成为国际性组织,分支机构遍及世界各地,其业务从过去的审计、代申报税金、公司登记、股票管理、公证、诉讼代理人、遗嘱执行人、破产清算人等,发展到全面提供经济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咨询服务,业务内容已大大超出会计范围。其中,一些较大的国际性合伙公司在中国已设立了常驻代表处或派驻了常驻代表。

标签: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_会计事务所注册时需要的条件

会计考试笔记Copyright ◎2021 会计考试笔记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3012174号 会计考试笔记全力整理 作者QQ: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