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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行业后续教育培训_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考试笔记 2024年02月29日 17:36 31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后续教育培训_会计继续教育规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注册会计师行业后续教育培训_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1.注册会计师网上培训结束几天
2.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3.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新规2007年开始实施
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网上培训结束几天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学时要求

1.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附件1)要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每个周期的40个学时中,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直播课视同面授课程)。

2.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详附件2)要求,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三、培训时间

培训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经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经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扩展资料:

《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二)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新规2007年开始实施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每年24小时培训

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

除取得会计证当年不需要会计继续教育外,以后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除非你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规定,比如考了会计职称证书或考了注册会计师一个科目等,可以免会计继续教育,不过考试要通过才能免。

初级会计职称

财政部于2017年11月4日正式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初级会计职称将成为会计行业门槛,我建议你有空的话还是考下初级会计职称,这样有利于未来职业发展。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是什么

从2007年开始,注协会计师每两年不得接受少于80学时的继续教育,未完成者将会被限期进行强制培训并予以公告,这是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作出的最新规定。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继续教育,是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道德的重要手段,《继续教育制度》的发布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战略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 .

 据了解,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继续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突破了传统的单一集中式培训模式,将参加在职学位教育、出版专业著作、开展专业研究、参与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等,都纳入了行业继续教育的体系之中;在内容上,也不仅仅限于专业知识,与改善注册会计师知识结构、提高注册会计师道德水准的教育,也被规定为继续教育的内容。

 根据《制度》,注册会计师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每个考核周期内,注册会计师接受的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

 《制度》要求,对于集中式的培训形式,要实行结业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培训学时,不发给培训结业证明,并要向所在事务所通报其培训结果。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且不符合豁免情形的注册会计师,要限期进行强制培训并予以公告。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是什么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节选)

第三章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第十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是什么?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是什么?通过以上的介绍各位小伙伴清楚了吗?由于篇幅限制本文摘录的规定并不全面,如果想全面系统的了解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可以在网上搜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标签: 注册会计师行业后续教育培训_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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