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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师准则16号政府补助_拆迁补偿款会计处理

会计考试笔记 2024年01月24日 22:08 36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企业会计师准则16号政府补助_拆迁补偿款会计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企业会计师准则16号政府补助_拆迁补偿款会计处理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全文
2.拆迁补偿款会计处理
3.政府补助总额法和净额法会计处理
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五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六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 披露 第十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三)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拆迁补偿款会计处理

**不是的**,政府补助并不一定需要收到才能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 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就相应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应当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因此,如果政府补助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但企业已经获得收款权,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这项政府补助就可以被确认。

政府补助总额法和净额法会计处理

法律分析:第一,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相关规定,M集团收到因政府规划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所以,2016年度M集团将收到的拆迁款按进度计入当期损益,不符合相关规定。

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为:在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对于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按照拆迁产生的相关费用金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企业完成拆迁之后,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第二,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对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由此,收到的拆迁补助用于补偿当年及以后产生的费用支出,不对企业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此外,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当注意一些细节问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风险评估阶段考虑对M集团业绩承诺可能存在舞弊的影响。同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执行实质性程序的过程中,将对业绩承诺的影响分析考虑记录于底稿中,并运用重要性原则判断上述事项是否导致集团合并层面产生了错报。此外,如果注册会计师判断上述事项属于错报,则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的相关要求,针对相关错报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并要求管理层更正错报。如果管理层拒绝更正沟通的部分或全部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管理层不更正错报的理由,并在评价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时考虑该理由。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四、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 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 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 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 则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政府补助总额法和净额法会计处理

答:财政部于2017年5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为便于理解,财政部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其他收益"科目、等问题做出解读.

解读明确,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解读指出,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收到政府补助的所得税纳税申报怎么做?

1.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时的处理.《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适用于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进行纳税调整.在本年的"财政性资金"的"金额"列和"支出情况"的"支出金额"列分别填写补助金额.与资产相关的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助且在以净额法核算下,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都无影响,且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无需作其他纳税调整.

2.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时的处理.收到政府补助时,应填报《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该表税收金额填写补助金额,账载金额为0,纳税调整补助金额.

净额法下会计上取得政府补助时直接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而非确认递延收益,以后年度也不会再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因此,以后年度的纳税调整应通过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来实现.

不同方法选择在准则里都有不同的规定,对于政府补助总额法和净额法会计处理上文也从准则的角度做出梳理,企业收到不同补助时都可以参照上文选择对应的处理方法,以及补助收入的不征税申报怎么填写,需要时都可以参考文中内容.

第五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六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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