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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42条_《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吗?

会计考试笔记 2024年01月22日 13:24 41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企业会计准则42条_《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企业会计准则42条_《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吗?

1.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有哪些区别
2.《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吗?
3.税务师辅导:带薪休假的涉税处理

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有哪些区别

1、概念不同

会计制度是对商业交易和财务往来在账簿中进行分类、登录、归总,并进行分析、核实和上报结果的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

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2、适用范围不同

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

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扩展资料:

会计准则的功能不是绝对地替代私人契约,而是作为私人契约缺位时的一种替代,其本质上是私人契约与公共契约的结合。作为一种契约,会计准则的功能就是适度地缩小管理当局会计政策选择的自由度或幅度。

从严格意义上讲,只在存在着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会计政策,管理当局就会相机选择一种方法操纵会计信息来使自己 的效用满意化。

会计制度分类如下:

会计凭证编制、传递、审核、整理、汇总的方法和程序;会计科目的编号、名称及其核算内容;账簿的组织和记账方法;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编制方法、报送程序;会计资料的分析利用;会计检查的程序和方法;电子计算在会计中的应用,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办法;会计机构的组织;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等。

百度百科-会计准则

百度百科-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40,41,42条规定如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41、42条规定,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按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额的14%、2.5%、2%据实列支。

1.新税法将为中外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平等竞争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作为我国立法的惯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一般比较原则,为了法律的实施,往往需要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也明确规定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除附则外也仅有五十六条,收入、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和征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都需要细化和进一步明确,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了国务院的授权立法,即“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56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做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2.据悉,新税法公布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等即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实施条例的起草工作,并且在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之后,广泛征求了全国人大、各部委、地方政府、内外资企业、以及经济和法学专家学者的意见。各方面的智慧和努力,终于共同打造了一部我们现在看到的长达一百多条的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审议同意后于2007年12月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步实施。我们认为,实施条例遵循了税收法定、科学规范、政策连续、国际惯例和利于操作的原则。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了便于进行操作和遵循税法确定性的要求,对税法中出现的若干重要概念作了明确、可操作的界定,如实际联系、实际管理机构、公益性捐赠、非营利组织、不征税收入、各类扣除等;二是对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基本要素——收入、不征税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资产的税务处理、境外所得税抵免的具体办法,以及税收优惠具体项目的范围、优惠方式、优惠目录和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等作出界定;三是对重要的程序性规范进行了细化,如特别纳税调整中的关联交易调整、预约定价、受控外国公司、资本弱化等措施的范围、标准和具体办法,征收管理中的汇总纳税具体办法等。

3.应该说,实施条例和税法一起,共同构建了一个崭新的、有所继承和发扬、符合国际惯例、符合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法治化、现代化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是截止目前中国税收法治建设的最重大成就和立法典范。我们有理由相信,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中国税收法治建设开拓一条康庄大道,为中国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提供舒适的平台,更重要的是作为我国税收法律主义光芒下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巨大推动力!

为了满足广大企业财会人员、财税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对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了解和学习需求,编者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与实用指南及案例精解》一书。

本书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国务院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原文”,刊登国务院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二部分为“条文释义和案例精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逐条解释。该部分是本书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法律原文,二是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条款;三是条文释义,主要就法规条款的具体规定进行阐释并简单介绍相关的立法背景和新旧制度比较,四是案例精解,通过具体的案例对法规的内容进行阐述和解释,除个别条款以外,本书对所有的法规条款都备配了精心设计的案例。

第三部分为“新旧法规对照”,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基本结构和条文进行对照。

第四部分为“相关法律法规附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节选)。

4.本书具有三大特色:第一,条文释义深入系统。本书立足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款本身,就该条款的基本含义、主要特征以及适用的方法进行阐述,特别是从法律的规范分析法入手,对法规的条款进行了解剖式的分析,便于读者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内涵。

第二,案例精解利于操作。《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直接应用于操作的,为体现这个特点,本书精心选择案例,按照新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精要讲解,便于企业财会人员、财税工作者学习和掌握并实际操作。本书给几乎每个条款都编写了具有针对性的案例,这是同类图书所做不到的。

第三,新旧所得税法规对照。一般法律释义的书不会列入新旧法律对照的内容,本书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内在的逻辑体系对新旧法律进行对照,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掌握新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基本差异。

税务师辅导:带薪休假的涉税处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基本准则提纲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十一章内容。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处理会计具体业务标准的规范。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

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会计问题做出的处理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

应用指南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具体准则进行强化,解决实务操作,包括具体准则解释部分、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与旧准则相比,增加了带薪缺勤等新型职工薪酬的处理,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大历史性突破。

 带薪缺勤的分类

 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我国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和探亲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在职工法定缺勤期间,应给予职工一定的缺勤补偿。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根据带薪权利能否结转下期使用,将带薪缺勤分为两类:非累积带薪缺勤和累积带薪缺勤。

 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

 会计规定:非累积带薪缺勤,诸如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因此,会计期末勿需将企业未享受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作为一项负债挂账。

 如果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权利时,企业没有任何货币补偿,则不做会计处理,如果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补偿,则应该在补偿当期确认一项负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

 税法规定: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34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41、42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1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惠民公司2008年10月有2名销售人员放弃15天的婚假,假设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200元,月工资为6000元。

 1.假设该公司未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2000

 2.假设该公司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补偿金额为放弃带薪休假期间平均日工资的2倍,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2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2000

     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 12000(2×15×200×2)

 实际补偿时一般随工资同时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2000

   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 12000

   贷:库存现金 24000

 对于企业支付员工的补偿按照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若超过税法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的扣除范围,则应作为永久性差异,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在企业纳税申报表上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既定累积带薪缺勤补偿可计入成本费用

 既定累积带薪缺勤是累积带薪 缺勤的一种,它指职工离开企业时,对未行使的权利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就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企业在确认职工现金补偿时,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累计带薪休假”科目。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应该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企业跨年度未实际支付而确认的成本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该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的规定,应作为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非既定累积带薪缺勤补偿可作预提费用

 非既定累积带薪缺勤是指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对未使用的累积带薪休假不能获得现金支付,这种权利在职工离开企业时会自动取消。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谨慎性原则将因累积未行使权利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作为预提性质的费用处理。

 例:宇通公司共有500名职工,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未享受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1个会计年度,超过1年未行使的带薪年休假权利作废,职工在离开公司时不能获得现金支付。累积带薪缺勤制度采用后进先出原则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

 2008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为4天。根据过去的经验,公司预计2009年有48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10天的带薪年休假,剩余2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13天的年休假,假定这20名职工全部为公司总部行政管理人员。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200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

 分析:宇通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应当预计2009年由于20名职工未行使的每人4天带薪年休假权利而导致的应支付的追加金额,即相当于60天[20×(13-10)]的年休假工资12000元(60×200)。

 另外,职工是否享受未使用的带薪休假,属于或有事项,通过预提计入了费用,按照税法上对费用采用实际发生制原则,由累积带薪缺勤确认的负债计税基础为0元,账面价值为12000元,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20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0(12000×25%)

 贷:所得税费用 3000

 如果2009年12月31日,上述20名行政管理人员中有15名享受了13天的年休假,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余5名只享受了10天的年休假。由于该公司的带薪缺勤制度规定,未行使的权利只能结转1年,超过1年未行使的权利将作废。

 2009年,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9000(15×3×200)

   贷:银行存款 9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3000(5×3×200)

   贷:管理费用 3000

 同时转销暂时性差异:

 借:所得税费用 3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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