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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_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应计什么会计科目

会计考试笔记 2024年01月11日 07:24 35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意外保险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_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应计什么会计科目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意外保险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_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应计什么会计科目

1.保险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2.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应计什么会计科目

保险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保险费属于“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和构成

交纳保险费一般有4种方式:一次交纳、按年交纳、按季交纳、按月交纳。保险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以财产保险为例,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

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也就越多。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义务。如被保险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在自愿保险中,则保险合同失效;在强制保险中,就要附加一定数额的滞纳金。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应计什么会计科目

对于企业职工发生的意外保险费,可计入管理费用——保险费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职工意外保险费分录

职工意外保险费计入管理费用——保险费,具体分录: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包括什么明细科目?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属于期间费用,主要包括:

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修理费、咨询费、诉讼费、排污、绿化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坏帐准备、技术开发费、技术转让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统筹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存货跌价及盘亏损失、水电费取暖费、仓库经费、会议费、会议费、审计费、董事会费、上级管理费、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住房公积金等。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施工企业施工团体意外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

二、解释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中明确规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2、税法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3、从上述规定可知,施工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施工固体意外险是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应纳入职工薪酬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意外伤害险

用给承包工程队的职工意外伤害险计入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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