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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政会计初级培训机构_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考试笔记 2024年01月09日 00:47 31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上海财政会计初级培训机构_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常见问题解答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上海财政会计初级培训机构_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常见问题解答

1.上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哪里 怎么领从业证
2.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常见问题解答
3.2021年上海徐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哪里 怎么领从业证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哪里 怎么领从业证

领证。(1)会计从业资格三门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报考,并且在考试当月全部通过。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2)符合《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的,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可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受理地点

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按税务登记关系在各区、县税务机关或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属各区、县级财政的,由各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

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合欢路2号,邮编:200135,电话:68542222);原南汇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地址: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二楼(投资服务中心)财政窗口,邮编:201300,电话:68004888)

长宁区财政局:长宁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茅台路476-1号3楼,邮编:200050,电话:52065656)

徐汇区财政局: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地址:建国西路652号,邮编:200030,电话:64718058、64718500)

黄浦区财政局:黄浦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斜土路222号(局门路口)底楼大厅,邮编:200020,电话:63262020*51071、63262020*51073、63262020*51075)

闸北区财政局:闸北区财政局(地址:广中西路1207号一楼服务大厅,邮编:200070,电话:63542590 、63179911*8101)

静安区财政局: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陕西北路1058号,邮编:200040,电话:62278881)

杨浦区财政局:杨浦区财政局(地址:凤城四村8号近黄兴路抚顺路口,邮编:200093,电话:65018811)

虹口区财政局:虹口区会计管理中心(地址:飞虹路380号,邮编:200086,电话:25658819)

普陀区财政局:普陀区财政局(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2楼C区财政服务窗口,邮编:200333,电话:52564588*8237、8238)

金山区财政局:金山区财政局(地址:石化蒙山北路99号,邮编:200540,电话:37907653、37907655)

松江区财政局: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乐都西路825弄69-70号4号楼2楼,邮编:201600,电话:67736049)

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财政局(地址:青浦镇城中西路38号,邮编:201700,电话:59734849)

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地址:莘建东路201号,邮编:201100,电话:34120853)

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财政局(地址:仓场路3333号,邮编:201800,电话:69985104)

宝山区财政局:宝山区财政局(地址:友谊支路238号,邮编:201900,电话:66785177)

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地址:解放东路1218号,邮编:201400,电话:33611045)

崇明县财政局:崇明县财政局(地址:崇明人民路60号,邮编:202150,电话:69613741)

苏州木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哪

木渎金山路上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领证

不行,居住证明或工作单位才可以的

工作单位,你找找同学什么滴看看能办不,估计不好弄

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

学生基本都是办理暂住证的,没办法

问问你们老师

外地户口在上海考出的,没有工作单位,也可以提供个人的居住证或是暂住证,再带好你的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的成绩单,电算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你现在所取得的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再有就是在上海财政网上下载一张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自己填好,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再另准备两张一寸照片。以上资料都准备好了就可以去你所在的闸北区财政局办理换证了。

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什么意思

也就是你的单位是规哪个财政部门管理,就是这个管理部门。

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就是指单位所在地区分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部门,一般是当地分管财政局会计科管理。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这是法律角度的规定,当然实际要从事会计工作光有证书是不够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需要通过学习掌握到各个行业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实帐操作技能,证书的考试是考理论知识,实操应重点学真账实操,尽可能不学模拟帐套。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到哪里领

拿好你的资料到你考试报名的那里让他们代办就好了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

您好,您希望您的预约卡(有效期2年)届满前谈话,举行了“上海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近期同一底片的副本,给你带来寸免冠彩照2的文件上岗证成绩单,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居委会/(上海籍人员带)家庭(非上海的会员带)的小册子,原程度最高的一个副本。委托代理的,写一个应用程序,和代理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统一A4纸,并要求申请人写的“协议”,这个副本的原创内容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的工作单位,并把原来的应用程序。

财政局选中,你只需要找到库务局居住的地方。

会计电算化的位置可以花了大约一个月后,一般测试成绩合格。财政局还制作了证书的时间。你可以在最新的四月底。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

在校大学生工作单位可以填学校的

工作单位确实是必填的 还需要提供公司资料的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领问题

您好,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原则上是没有学历要求的(财政局官网上可以查询),问题还是在于你网上考试报名时填写的资料,是什么学历到时候办理证书时就要提供什么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求采纳,学会计找自力,自力为您服务!

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上海市财政局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上海市财政局,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杨浦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上海徐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在初级会计成绩公布后,考生要关注的就是考后资格审核及证书领取的事情了,考后审核各地要求不同,下面深空网整理了大家所遇到的常见问题,并一一进行解答。

审核材料

目前已知的19年初级考试审核材料中,多地区非当地户籍在职在岗的考生需要居住证,上海今年规定没有居住证有社保证明也行。

报名信息表

当初院长提醒大家,在报名时记得打印报名信息表,如果你是在职在岗人员,需要你所在的单位在信息表上盖公章以作证明。未打印或丢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需关注各考区是否有补打入口,如果补打入口开放,大家可以重新打印相关材料。

审核材料复印件

最好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备无患。

学历证书

考生需提交本人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个别地区对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有明确说明,比如重庆:报考人员获得毕业证书的时间必须是2018年11月1日前。

没参加审核怎么办

经咨询,大多数地方财政部门回应:“没参加考后审核的考生,将按照证书补发处理,每季度一次”。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参加考后审核,多关注当地官方消息。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021年上海徐汇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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